【重要公告】博士生修業須知及學位授予規定修改

博士生修業須知及學位授予規定經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三次學程事務會議修改通過,適用於110學年度(含)以前之博士生,敬請同學知悉。

一、修業須知修改

  1. 第參項「學術論文與著作審查」修訂為「學術論文著作與作品審查」
  2. 新增第十一條,修改第十二條,後續條次依序變更。
  3. 2020年初CLARIVATE公告SCIE將包括SCI原來選入的期刊,不再單列SCI名單,故將第八條增列SCIE期刊等級。

二、學位授予規定修改

  1. 配合上述條文修改,修訂畢業資格「學術論文與著作審查」項目,第五條新增「(公開展演、競賽得獎之作品,至多可計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