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事宜

113學年度一般招生


報考資格
一、獲有國內外碩士學位者。
二、具同等學力且符合本學程相關規定並經審查通過者(認定標準詳見本簡章附錄一)。

學程指定備審資料
一、代表著作1份(應屆畢業生若尚無碩士論文者,應繳交其他學術性著作)。
二、履歷自傳1份(須說明求學經歷、工作經驗、個性特質、攻讀博士班之動機、未來生涯計畫等,字數不限,本項為面試參酌用)。
三、攻讀博士學位計畫書1份(含修業方向、研究計畫或博士論文提綱。研究計畫或博士論文提綱應包括問題陳述、內容重點、研究方法及理論之說明) 。
四、大學及(或)碩士班在校歷年成績單1份。
五、其他有助申請之資料或證明1份(如語言檢定證明、教授推薦函、參與相關計畫、獲獎紀錄、參考著作等)。
六、以上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光碟各1份。

考試項目
一、書面審查
(一) 代表著作
(二) 攻讀博士學位計畫書、其他有助申請之資料或證明、最高學歷成績單成績
二、面試

簡章下載及連結

113學年度一般生招生簡章

陸生招生專區

114學年度逕修讀申請


歡迎本校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以及修讀碩士/碩專學位修業一年以上之學生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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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外國學生申請入學 Admissions Handbook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cademic Yea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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