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亞洲廣電與新媒體研究》(原廣播與電視期刊)全年徵稿

成立至今已有33年歷史的《廣播與電視》期刊,為因應新興媒體與科技的研究趨勢,2023年經由編委會決議,正式於2024年5月更名為《亞洲廣電與新媒體研究》(Asian Broadcasting & New Media Research)(第43期)。

創刊於1992年7月的《廣播與電視》期刊,是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廣播電視學系發行一年兩期的學術刊物,由該系教授群及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編輯委員會,並負責編輯庶務及發行事宜。為提昇廣播電視、及新媒體相關學術研究,強化實務經驗交流,自1991年起公開徵求中文稿件,經過嚴謹匿名審查方式定期發行廣電新媒體相關領域極具學術價值與代表性刊物,讓學者專家之創新或深度研究成果得以與各界共享。

2019年底由新任主編林翠絹教授進行期刊定位與網站改版,將原有的期刊英文名改為“Journal of Audio-visual Media and Technologies”以強調新媒體科技的重要性,並延攬國內外多位傳播學者加入新編輯團隊,公開接受中英論文投稿。自國家圖書館頒發「臺灣學術資源影響力」獎項後,《廣播與電視》榮獲2020、2021、2022連續三年傳播領域【期刊長期傳播獎】第三名,2020年傳播學門【期刊即時傳播獎】第五名,是一本歷史悠久且具學術聲譽之期刊。

《亞洲廣電與新媒體研究》嚴守國際學術規範,採用匿名審稿方式。凡與廣播、電視、電影、影像、電訊新媒體領域有關,且未曾於他處刊登之學術研究文章,和新書評介等各類中英文稿件,均歡迎投稿。

一、論文類別暨字數說明

(1) 研究論文(Research Articles):具原創研究成果之論文,來稿以15,000至30,000字為原則。

(2) 書介書評(Book Reviews):就國內外廣播、電視、電影、電訊、數位傳播科技或新媒體學術專書所撰寫之評論,來稿字數以3,000字至4,000字為原則;需附中英文標題、摘要。

 

投稿文章長度若不符合本刊規定,本刊將視為不適合刊登,退回作者,不進入審稿流程。

二、論文寫作格式
中文來稿請打字並依《亞洲廣電與新媒體研究》論文體例格式撰寫;英文來稿依美國心理學會(APA)學術論文體例格式撰寫。

 

本刊來稿須知如下:
(1)來稿檔案格式一律為word檔,以利編輯。內文請設定單行行距,依序編入頁碼。圖表請分別編列圖表號,並依學術格式加註圖表標題及資料來源。註釋應置於本頁下緣。

(2)請分別上傳「作者資訊」(封面頁)與「內文檔案」。封面頁以外之論文內容請勿出現可能透露作者身份的文字,以便匿名審查。

(3)文稿順序:封面頁、中文摘要頁、正文、參考書目、附錄、英文摘要頁。

(4)封面頁內容:包括論文題目和所有作者中英文姓名、任職機構、職稱、聯絡地址、電話、傳真、e-mail等。
(5)摘要頁內容:包括論文題目、中文摘要(450字以內)、中文關鍵詞(6個以內)。英文摘要附於來稿末頁,包括英文論文題目、英文摘要(150字以內,應與中文摘要所述一致)、英文關鍵詞(6個以內) 。

三、審稿流程
(1)來稿採隨到隨審制,無截稿日期。
(2)來稿請登入網站會員並進行投稿。來稿將依學術慣例送請專家學者二至三人匿名審查,本刊編輯委員會保留是否刊登之決定權。文稿審查(含送回作者修正)平均費時三至六個月 。
(3) 本刊僅刊登原創性論文,請勿一稿多投,凡以任何語言在國內外任何刊物曾經刊登之論文請勿投寄;一旦發現重複投寄,即請撤稿。依國際學術慣例,曾在國內外學術會議宣讀之論文視為未曾發表。
(4) 書評稿件由一位專家學者匿名審查,再由編輯委員會通過後即可刊登。
(5) 文章經兩位評審委員推薦刊登並由編輯委員會決議刊出,本刊將寄回審查意見供作者參考、修改並安排刊出時間。若兩位評審意見相左,本刊將另請第三位評審審閱,再由編輯委員開會決定刊登與否。本刊編輯委員會保有刊登文稿之最後決定權 。

四、投稿

投稿請至期刊網站註冊/登入會員,即可進系統進行投稿,並依指示上傳論文和相關資料。若有其他相關出版事宜,請逕洽行政編輯劉正華助教,電話:02-2938-7123。

五、校對
來稿經安排刊登後將委由作者自行校對並按照期刊體例進行編排,務請細心審閱(特別是圖表、公式及參考書目)。校畢後連同「《亞洲廣電與新媒體研究》著作授權書」上傳至投稿系統。

六、刊出
(1)「研究論文」來稿一經刊出,將致贈紙本期刊兩本給作者 。
(2) 來稿經刊登後再轉載,依學術慣例註明「原載《亞洲廣電與新媒體研究》第○期」字樣 。

七、著作權使用
本刊秉持學術成果應「自由使用、平等分享、不論疆界」之精神,投稿著作經本刊刊登後,所有列名作者同意採行創用CC4.0版授權(以姓名標示、非商業性使用及禁止改作之條款為公眾授權),並同意以非專屬授權授予政治大學和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進行網際網路或其他的公開傳輸。有關創用CC之授權,請見創用CC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