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傳播、文化與政治》全年徵稿
預定2015年創刊,文稿請以電郵附檔方式,寄至:editor.2015ccp@gmail.com
《傳播、文化與政治》文稿格式範本(template),歡迎下載使用,http://twmedia.org/?p=508
徵稿說明
《傳播、文化與政治》為媒體改造學社2015年起發行之學術期刊,初期是半年刊,園地公開,任何探討傳播、文化、社會、政治經濟……等各種現象及其關係,且尚未發表的中文作品,均在歡迎之列。
一、《傳播、文化與政治》文稿分作兩類,說明如後:
1.甲類文稿:「研究論文」,通過雙匿名方式,由(1)兩位(含)以上的評審,以及(2)編委會審查通過的文稿,1.5-2.5萬字。
2.乙類文稿:通過雙匿名或其他方式,由一位以上的評審通過,或編委會審查通過的文稿。乙類文稿可以是「研究論文」,亦可屬於下列性質的文稿:
2.1研究誌要、田野報告或調查報告:1-1.5萬字。
2.2他山之石:海外傳媒、新知或其他值得引介與討論者,5千-2萬字。
2.3歷史之旅:海內外新聞傳播與文化之正史或稗官野史,或任何與《傳播、文化與政治》宗旨有關的歷史文字,5千-2萬字。
2.4現場報告:有關當前新聞傳播教學及研究、新聞傳播法規或政策、新聞傳播實務,以及各種相關論壇,乃至於當前的重要新聞與傳播事件之紀錄與分析,無論作者是學人、業界人士、公職人員或其他身份,無不歡迎投稿,1-2萬字。
2.5新苗星火:高校……等在學生的創作或其學位論文的改寫,1-2萬字。
2.6書評書介:四種。一般評介,單一圖書,2-6千字;書評論文,相關類書若干本,1-2萬字;新書集錦,若干本,各本3-8百字;推陳出新,值得介紹,但中文傳播學界尚未注意的舊作,2-6千字。
2.7 其他:無法涵蓋在以上六類文字的內容,2千-2萬字。
來稿可由作者在投稿時自訂,或由編委會依據審查結果,列為甲類或乙類文稿。
乙類文稿可能具有前述分類一種以上的性質,《傳播、文化與政治》冠名時,將視實況決定或另名。
甲乙類文稿長度若不符前述要求,須編委會同意;文長超過1萬字的文稿須撰寫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少於1萬字的文稿視個案另定,由編委會決定。
3.《傳播、文化與政治》各期原則上至少刊登「甲類」文稿三篇,「乙類」文稿篇數各期另訂,視《傳播、文化與政治》需要及來稿質量而定。
二、文稿審查程序:
1. 收到文稿後,《傳播、文化與政治》主編或執行編輯提交編輯委員會初審。若通過,將以雙匿名方式,交付兩位(含)以上的專人進行審查;若不通過,逕予退稿。
2. 《傳播、文化與政治》收齊審查意見後,將轉請作者參考並為必要的回應擲回《傳播、文化與政治》進行後續作業。
3. 遇有兩位評審員意見相左時,編委會將另作討論,或邀請第三位(以上之)評審提供意見後,再由編輯委員會議決文稿的處理方式。
4. 原則上,《傳播、文化與政治》收稿6個月內回覆作者刊用與否。
三、敬請作者注意:
1.來稿隨到隨審,無截稿日期;請依照《傳播、文化與政治》寫作體例撰寫。
2.只刊登原創文稿,業經發表的中文論文,《傳播、文化與政治》不受理;退稿可再投,但修改幅度應達二分之一以上。
3.一稿若多投,《傳播、文化與政治》不受理;僅在國內外學術會議宣讀的文稿視為未發表,仍可投遞《傳播、文化與政治》。
4.文稿獲通過並發為排版後,作者有校對文稿一次的權利。
5.文稿首刊後,作者與《傳播、文化與政治》分享文稿財產權,均可自行另作發表或使用。
6.文稿刊用與否的最終決定權,由編委會保有。
7.《傳播、文化與政治》紙本與電子版同時出刊,採創用CC授權條款。[1]
8.刊物出版後,作者若有需要,《傳播、文化與政治》提供紙本乙份。
9.僅收電子檔案投稿,文稿請以電郵附檔方式,寄至:editor.2015ccp@gmail.com